土地确权完成后,四类情况耕地会被收回,农民要注意!

2021-01-25 15:01:43
导读 :

土地是农村农业发展最根本的资源之一,近些年为了推动农村农业改革发展,为了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国家一直在大力推动农村土地改革发展,如今已经进入到了2021年,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农民的土地权益都已经得到了相应的保障,接下来国家明确提出要大力推动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延长三十年改革工作的开展,以此来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持稳定,进而推动农村有序发展!

    土地是农村农业发展最根本的资源之一,近些年为了推动农村农业改革发展,为了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国家一直在大力推动农村土地改革发展,如今已经进入到了2021年,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农民的土地权益都已经得到了相应的保障,接下来国家明确提出要大力推动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延长三十年改革工作的开展,以此来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持稳定,进而推动农村有序发展!

在2020年随着新版《土地管理法》的出台,国家也明确提出要保护农村居民的土地权益,并明确规定,承包期限之内,发包方不得擅自收回农民承包的土地。除此之外,在推动农村居民进城落户改革工作中,国家也明确提出要保护进城落户农村居民的土地权益,不得以退出土地作为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可见土地改革中,国家一直在保障农村居民的土地权益,农村集体组织无权收回农村居民手中的承包地,不过以下四类情况,农村居民的承包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农民一定要注意!


    1、成为绝户农村家庭的承包地

    目前农村土地是采用的集体承包制度,并且农村承包地遵循“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也就是说当农村土地承包地家庭人口减少了,土地依旧由家庭其他成员继续承包。同时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擅自收回农民承包的土地,所以只要农村土地承包家庭还有成员在,土地就被不会被收回。如果当土地承包家庭人员全部去世,成为了绝户,那么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这一类家庭的土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2、农民自愿放弃承包权的土地

    在土地改革工作国家一直在强调要保障农村居民土地权益,不得强制收回农村居民的土地,不过农村居民却能够自愿选择是否将土地交回农村集体组织。在推动农村居民进城落户改革中,国家明确提出不得以退出农村土地作为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但同时为了提高农村土地使用效率,国家也在积极引导进城落户农村居民将农村承包地自愿有偿退出,如果农村居民将土地有偿退出之后,其土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3、承包地遭到搁置荒芜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同时在《农村土地承包法》中规定:承包方不得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但是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除外,农村居民搁置荒芜土地超过来年,农村集体组织有权收回。但是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国家并不会收回农村居民的承包地,而是鼓励农村居民通过土地流转、土地入股等方式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4、因土地征收要收回承包地的

    目前农村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国家也一直在鼓励农村开展新农村建设、|合村并镇、统一规划建房等改革工作的开展,而这些改革工作的开展,都会涉及到征收农村居民的土地。而由于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对农村耕地资源进行征收,但是需要给予农村居民合理的补偿,而在划定征地拆迁范围之后,拆迁范围内的土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来源: 三农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