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出台2020年现代农业扶持政策

2020-06-18 14:06:13
导读 :

日前,海门市政府印发《2020年海门市现代农业扶持政策》,进一步推动全市农业高质量发展。

日前,海门市政府印发《2020年海门市现代农业扶持政策》,进一步推动全市农业高质量发展。

夯实现代农业基础,确保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今年,我市将进一步提升粮食生产能力,扶持稻米生产基地建设,建设面积达300亩-1000亩的,每个实施主体补贴10万元;面积达1000亩以上的,每个实施主体补贴20万元,鼓励优质稻米加工生产与水稻育秧中心、粮食烘干中心建设。强化农机装备支撑,推进现代农机提档升级,对“无人农场”示范基地建设给予补助,培育发展“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每个服务中心给予不高于40万元的补助,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与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继续扶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管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村创建,对创成高标准农田示范村的,每个给予奖补100万。发展现代畜牧业(生态循环农业),推进生态美丽牧场建设与山羊产业发展,鼓励示范企业采用“公司+农户”形式进行海门山羊自繁自养,扶持国家级、省级种畜禽保种场建设。支持种养示范基地建设,鼓励海门特色农产品规模种植与设施园艺标准园建设。对当年新建的连栋钢架大棚(50亩<含>)每亩给予2万元补助;当年新建的智能温室(面积10亩<含>),每亩给予12万元补助。

实现农业提质增效,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鼓励提升现代农业科技水平,推动科研合作,经市政府同意在粮油果蔬种植、农产品加工、生态农业等方面开展产学研合作,区镇(街道)对接科研院校每个奖补10万元;建成省级产业研究院奖补50万元。对达到相应规模的种苗基地与从事地方种质资源收集和提纯复壮的企事业单位给予补助。扶持现代项目农业和园区建设,扶持新建现代农业综合性示范园区和原有的海门市级(含)以上重点农业园区的提档升级,新建500亩以上园区按审定投资额的30%进行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1000万元;原有重点农业园区提档升级按审定投资额的20%进行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600万元;支持规划编制,单个规划补贴不超过20万元。扶持电子商务发展,销售生鲜农产品,年在线销售额达4万元以上(含4万元)的电商主体补助0.5万元;销售生鲜农产品,年在线销售额达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或者销售红木、农资等农产品,年在线销售额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电商主体补助2万元;已注册商标、年在线销售额达50万元以上的农业电商主体补助2万元,并对达到一定应税销售额的农业龙头企业进行奖励。

同时,促进农业对外合作,对当年取得农产品出口权的企业,自营出口首次达到100万美元(含)以上的给予10万元补贴;对农产品出口达到200万美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20万元补贴,达到1000万美元(含)以上的给予80万元补贴。扶持农副产品销售门店(专柜)建设,农业招商活动实施补贴与奖励。加大农业招商和农业宣传力度,对引进并落地亿元级、10亿元级、50亿元级农业项目的区镇(街道)分别奖励10万元、30万元、50万元。加强品牌质量农业建设,扶持品牌农业建设,特色农业推介,农产品展销,羊业大会,农产品安全监管。

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致富。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继续扶持村级新型合作农场建设,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带动新型合作农场或农户发展果蔬产业,对创建南通市级(含)以上农业产业联盟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每个补贴10万元。支持新型职业经营主体培育,鼓励35岁以下、具有国家认可的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回乡创办家庭农场及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组织。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切实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拓宽村级集体增收渠道,开展土地流转履约保费补助,对于参加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的行政村,给予实际缴纳保费的50%补助,并开展物业项目补助与税收奖励。加速现代渔业发展,推进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保费补贴,对渔业雇主责任互助保险保额达到60万元的,市财政按照省财政标准1:1配套,实施渔船安全设施配置、运行、升级、更新改造补贴。此外,实施包括现代渔业建设、渔业安全生产救助奖励、省级绿色蔬菜产业基地认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休闲农业、现代农机装备研发、畜牧业示范创建等在内的涉农奖励。支持全省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企业发展,对2018年以来新建的通过验收的生猪屠宰场给予一次性奖补300万元。(市委农办综合科)

来源: 海门市农业农村局